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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证合一”后社会保险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1 来源:bjgsdb.cn

  9月26日之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无需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可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保登记。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是指整合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登记申请,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下简称“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等部门共享企业登记信息,不再单独核发登记证件。

五证合一

  “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流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申报,核发新营业执照,进行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告知,按日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以下简称注册信息)及变更注册信息推送至数据交互平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日接收注册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类型、企业登记机关、开业(设立)日期、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登记状态,完成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信息登记。

  (二)2016年9月26日及以后注册成立企业(简称“新企业”),应用“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申领新营业执照。

  企业持新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按照“银行缴费”方式,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书。原“社保缴费”方式对于新企业不再启用。

  (四)企业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

  (五)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日接收企业的变更工商注册信息,更新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企业不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注册信息变更。

  企业其他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申报变更。

  只进行参保登记但未缴纳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社会保险登记一并注销;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应在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应确保登记信息准确、申报及时。要避免地址和联系方式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告知相关事项;要避免银行账户信息申报错误或社会保险信息与银行信息不一致,导致缴费失败产生滞纳金或影响待遇按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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