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5 来源:用户投稿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申请商标。一般商标申请成功后,会有人选择将商标权质押。那么申请商标质押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万商聚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申请商标质押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公司简介(3-5页);
(三)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和股权结构图;
(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内部报纸(近两年);
(六)主要新闻媒体对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报道材料;
(七)企业主要获奖证书和商标产品获奖证书;(八)企业所在行业的报刊;
(九)企业前两年的工作总结;
(十)前五年各年产销量、销售额、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统计;
(十一)前五年的市场占有率(市场调查统计);
(十二)企业的主要产品特点和工艺流程;
(十三)企业的主要管理制度、技术产品研发制度和营销制度;
(14)企业销售网络结构及分布图;
(15)投入电视台、电台、报刊、户外等的广告支出。前五年(复印大额原始发票);
(16)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法律变更文件;
(17)商标图案的解释;
(十八)企业近四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十九)企业未来发展规划;
(20)企业品牌发展规划;
(二十一)公司商标产品未来五年收入预测及详细说明;
(二十二)企业主要税率;
(二十三)商标续展承诺书和委托方承诺书。
二、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商标权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最后一期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其注册商标应当注销。
第三,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所有权人的权利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所有权人的权利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即以上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申请商标质押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当事人选择商标权质押的,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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