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册
北京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3-06-10 来源:用户投稿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是三个经常提及的概念。那么,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1、法人不是人!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因为它们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2、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如果单位要办一件事,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

这个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在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中,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栏,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比如公司的董事长,工厂的厂长。

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综上,关于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我们可以做出以下总结:

1、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2、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负责人!

3、法人代表是代理人(通常意义上的老板)!

有对这三者概念不够了解的企业或个人,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立即咨询

*免责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用户投稿,如果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速联系我们,经核实后会做删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