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03 来源:用户投稿
申报企业应当具备健全管理制度,有一支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队伍,有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贷状况,近三年无任何不良登记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以企业成长性为选定的基本指标,重点考虑企业创新能力指标。
申报企业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在满足《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年)》相应要求的前提下,满足以下条件
(一) 1 .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2 .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在15%以上
3 .上年度总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在10%以上。
(二) 这三年企业研发平均投资额(三年研发总投资额/三年总收入)在5%以上,每年需要研发投入,同时这三年至少一年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三) 企业近三年内取得相关产业领域内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以上;
2 .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权2项以上;
3 .农作物畜禽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2项及以上通过国家审定(认定、登记)。
4 .同时要求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和医药产业领域企业3年内取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专利数量应占专利总数的三分之二比例。
(四) 1 .突破性创新、爆发式增长、竞争优势突出、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的企业
2 .在行业关键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和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
3 .优先实施创新创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能源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