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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增值税优惠,2017年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5-08-26 来源:用户投稿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年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下,所得税率为2.5%,即100 x 2.5%=2.5万元。

  年所得税超过100-300万元(即200万元)的部分,所得税率为10%,即20010%=20万元。

  比如年收入280万元,所得税100 x 2.5%,180 x 10%=20.5万元。

   2.比如年收入98万元,所得税98x 2.5%=2.45万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月申报不超过15万元(不含税,下同),季申报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即全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x月;或者45万元x4季度免增值税(以上仅免增值税发票)。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按1%的规定税率征收。

   1.比如某企业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其中普通票30万元,特价票10万元;普通票免税30万,特价票按1%增值税10万。

   2.比如某一季度企业销售额(不含税)100万元(连续季度不超过500万元),无论普通发票还是专用票,都按1%征税。(1%的税率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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