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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残保金会计分录,残保金 会计分录

发布日期:2025-06-26 来源:用户投稿

  企业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缴纳的残保金,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支付剩余保费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上缴剩余保险的会计分录。

  累积时间:

  借:33,354剩余保险管理费

  贷款:其他应付款:&—&—剩余保费

  当它真正交上来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3354剩余保费

  贷:银行存款

  残保金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简称。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而缴纳的基金。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金、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应付款项和暂收款项,如经营租赁下的固定资产应付租金、租包租金、收到的定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和余额,并根据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贷款人登记的各类应付款项和暂收款,借款人登记的用于还款或转售的各类应付款项和暂收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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