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5 来源:用户投稿
企业破产清算和清算不是一个,两者之间的原因不同。 二是企业宣告破产时对资产的确认和估值不同;三是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不同。
破产不是清算。 清算是终止现有法律关系,处置剩余财产,使之消灭的程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在社区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不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而破产是指债务人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平均承受债务人全部资产,免除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破产往往指公司的行为和经济行为。 但是,个人或公司停止继续经营有时也被称为破产。
清算本身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个分类。 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导致解散,依照公司法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这些差异具体如下。
1、清算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股东大会决议的解散、吊销执照或者关闭令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金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者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吗
2、清算手续不同。 解散清算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具有较大的任意性,可以由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不能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请求法院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必须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程序,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只有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的情况下法院才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内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定。
4、债权人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是被动的,清算过程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加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清算和破产清算有这样的区别,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转换,但转换方向单一。 根据《公司法》18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清算组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无法通过协商机制解决的,应当将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因此,针对破产是否为清算的问题,可以归纳为:清算与破产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将两者混淆。 破产程序中有破产清算这一环节,清算本身又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大类。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