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册
北京代理记账
行业动态

“空壳公司”的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0 来源:bjgsdb.cn

“空壳公司”是我国经济的健康运行的巨大隐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从事不法行为,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也是我国《刑法》规制的对象,根据《刑法》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空壳公司所涉及到的刑事法律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咨询。

立即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