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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络员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0 来源:bjgsdb.cn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联络员备案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和联络员姓名、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等。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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